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全院师生员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印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学院党政印章、学院钢印、学院党政领导公务签名章和学院合同、财务等业务专用章,各系(部)、处(室)印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