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热·苏来曼,女,柯尔克孜族,物流221班学生,学号:2203030189,该生自2023年9月开学至今从未返校,未履行任何请假、休学手续,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累计至今旷课达到50节以上,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
2.*海珍,女,汉族,物流221班学生,学号:2203030171,该生自2023年9月开学至今从未返校,未履行任何请假、休学手续,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累计至今旷课达到50节以上,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
根据《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给予*米热·苏来曼、*海珍等2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经学院审议,以上2名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任何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同意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资格。
以上2名学生如对本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学院将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公示时间:11月6日-11月10日
联系电话:0991-5945901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