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7 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3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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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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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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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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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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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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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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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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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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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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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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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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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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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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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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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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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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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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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2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3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4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5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够可添加行) |
二、《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本院学生的群众自治组织,是全体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全体学生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者,是联系学院与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为同学服务;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和组织同学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增进各民族学生的团结,加强与兄弟系部学生组织的联系,相互学习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树立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四)在系部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文艺、体育、学术、实践,以及其他各种活动,丰富全院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和社会实践;支持和参与学院各项改革,建设良性发展的学院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院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原则。
第四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维护《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尊严;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组织和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将对当事部门和当事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本会是中华全国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它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对学生分会和其他学生组织进行工作领导。
第六条 凡取得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学生,不分年龄、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有参加本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以及本会的利益,不得防碍本会中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努力学习、热情为同学服务;
第九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他的常设机构是学生代表常务委员会,(简称:学代会)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以班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二)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所有议案应于大会召开一周前向学代会提出,并由大会主任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学代会负责答复;
(三)就上一届学代会所有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学代表应履行以下的义务
(1)倾听班级学生的呼声,反映同学的意见;
(2)按时出席大会,认真履行职责;
(四)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代表或学代会提议的情况下,以达到到会全体学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审议和批准学代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本院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5)其它应由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条 学代会的职权
(一)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四)解释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五)学代表如有违法、违纪的行为,经学代会讨论决定,取消其学代会代表资格,并报学生处、团委备案;
(六)其它应由学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形成院学生会主席团,具体负责院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院学生会下设:组织部、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生活部、文体部、基础教研部学生分会、能源机械系学生分会、管理工程系学生分会、电子信息系分会,主席团根据实际需要可增设、减少或变更某个工作部门。
第十三条 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采取竞聘制。由各部门推荐2-3人,由主席团、各部门代表及系部学生会代表进行面试。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负责起草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检查指导学生会各基层组织工作;
(二)负责指导办公室拟订、修改有关学生会的规则、条例、细则等,审定院学生会的各项文件;
(三)由学院主席团及各系主席提出,经主席团同意任免各部门的部长;
第十五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各级学生干部更应以同学、工作的利益为重,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院学生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由学代会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1)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各种活动。协助各部门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2)与各部门进行广泛联系并负责各种活动的通知。 (3)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如制订测评体系,做好工作记录,组织期末总结。 (4)负责组织拟定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含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报告、决议、通知、信函、邀请函等)的起草、打印、发送。如制定学生会及团委各项规章制度,起草通知,全面管理院学生会及团委办公室的日常办公和各部的事务。 |
2 |
组织部 |
6 |
(1)管理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关系的转接,团员证的注册,团员信息的采集与录入; (2)完成每月一次的“团日活动”的监督管理与推优; (3)组织团支部风采大赛; (4)开展“两优一先”评选; (5).进行素质拓展分数的评定; (6)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团学工作 |
3 |
学习部 |
6 |
(1)营造校区的学习氛围并协助校区做好的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术讨论、讲座、学术报告等。 (2)了解并向上反馈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师生之间起座桥梁作用,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提高同学的学习热情及文学修养。 (3)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抓好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 |
4 |
社管部 |
6 |
|
5 |
宣传部 |
6 |
(4)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活动宣传。 |
6 |
文体部 |
5 |
(4)协调各方资源以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
7 |
办公室 |
5 |
(1)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各种活动。协助各部门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2)与各部门进行广泛联系并负责各种活动的通知。 (3)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如制订测评体系,做好工作记录,组织期末总结。 (4)负责组织拟定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含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报告、决议、通知、信函、邀请函等)的起草、打印、发送。如制定学生会及团委各项规章制度,起草通知,全面管理院学生会及团委办公室的日常办公和各部的事务。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刘嘉豪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022级 |
6/358 |
2 |
吕家宝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5/369 |
|
3 |
江长亚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022级 |
9/152 |
4 |
麦尔丹·艾合买提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022级 |
21/325 |
5 |
刘江波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022级 |
23/122 |
6 |
凯丽比努尔·热依木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机械系 |
2022级 |
15/89 |
7 |
古丽扎尔·买买提艾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16/256 |
8 |
麦哈巴尔·玉荪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28/186 |
9 |
买尔旦·买买提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9/186 |
10 |
肖开提·艾比布力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5/192 |
11 |
哈尔肯·买特卡斯木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9/152 |
12 |
阿卜杜许库尔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5/89 |
13 |
努尔扎提·玉苏普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6/256 |
14 |
艾西木别克·阿亚特别克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9/152 |
15 |
苏力旦江·迪力木拉提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21/325 |
16 |
穆尼热·图尔孙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23/122 |
17 |
图尔荪阿依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15/89 |
18 |
艾迪耶.巴柯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16/256 |
19 |
哈那哈提·木拉提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28/186 |
20 |
阿娜尔古丽·阿布力米提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9/186 |
21 |
别克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5/192 |
22 |
苏比努尔•阿里木江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9/152 |
23 |
买热依·努尔木哈买提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系 |
2022级 |
15/89 |
24 |
居麦妮萨·托合提外力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16/256 |
25 |
冯皞天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9/152 |
26 |
艾合麦提·麦麦提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1/325 |
27 |
麦迪娜·赛力克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23/122 |
28 |
苏麦娅•吐尔艾合麦提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5/89 |
29 |
麦合皮热提·买买提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5/192 |
30 |
玉米提江·吐尔洪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9/152 |
31 |
穆夏拉布乌拉木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5/89 |
32 |
赛非也·阿卜杜喀合尔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6/256 |
33 |
热那古丽·斯热吉丁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9/152 |
34 |
阿里木江·依马木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系 |
2022级 |
21/325 |
35 |
麦麦提艾则孜·麦提图尔荪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23/122 |
36 |
米亚赛尔·则亚伍敦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5/89 |
37 |
佐热古丽•吾守尔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系 |
2022级 |
16/256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 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
(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七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能正确处理学校、组织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为集体服务,示范作用突出,有奉献精神。
(三)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百分之前三十,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八条 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 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院团委学生委员、院团委学生干事、系部团总支学生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选拔任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院团委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中产生,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核通过。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票结果在候选人对应的行列中用√勾选“赞同”/“不赞同”/“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计划于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召开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院学生会、二级学院(系部)学生组织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团委、院党委审查同意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选举工作由本次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院党委批准,共青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次委员会暨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高,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在学院、系部、班级工作中能够发挥先锋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能够代表选举单位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有一定的组织力和宣传力。
三、代表选举的程序为:以各系部团支部为基础,经过班级推荐、系部审核,上报院团委进行审核,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
四、本产生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1、每学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学生工作部、院团委述职。 每学年学生工作部、院团委对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
2、每学年主席团按负责范围组织学干互评,并对学干进行工作评价,主席团在评价学干时需向部门负责人了解学干日常工作情况。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吕家宝 |
否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别克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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