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
团支部成立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7号)及《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完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院团委决定面向全院2022级新生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支部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院2022级新生
二、工作周期
9月15日—10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由系部团总支统一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收取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2.系部团总支审核各班级上交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并结合新生档案核查,对团员身份进行认定。学生有以下材料之一,就可以认定其团员身份:团员证(盖章)、团员身份证明(原学校开具)、档案里有入团志愿书等材料。
注:关于团员身份认定:若档案材料中有入团志愿书材料且填写内容完整者,可直接认定其团员身份;若档案中无入团志愿书材料,学生仅有团员证或者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而相关材料能体现出其本人基本情况、出生年月、入团时间等信息者,也可认定其团员身份;若上述材料均无,但高中学校团委能出具团员身份证明者(需注明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团费交至时间、团员材料遗失原因等信息),也可认定其团员身份。
3.以系部为单位,集中进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籍注册盖章(系部团总支盖注册专用章),将新生团员档案整理汇总后归入新生档案材料。
4.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新生团员,所在系部团总支对其团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后,可安排补办。
5.线上团组织转接按照“智慧团建”相关要求进行。对已核实团员身份的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可与线下转接同步进行,去向应当与线下转接一致。
注:各系部团总支需确保各支部均设置组织管理员,并对组织管理员进行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录入工作培训。
① 若新生未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系部团总支应在新生团支部建立且团支部书记完善所在团支部信息后,督促落实新生团员录入“智慧团建”工作。
②若新生曾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在认定其团员身份、系统内个人信息无误(若存在身份证、姓名等信息错误请在对方修正后再安排转接)且保证该新生所属班级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支部后,即可发起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直接转入相应团支部。
② 若新生在此之前已发起转接并且系部已经接收的,应在新生团员入校后,及时从临时团支部转到实际所在新生团支部。
7.系部团总支根据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新生档案核查情况,以班级为单位整理2022级团员档案核查信息表(见附件2),各系部团总支可参考附件2,组织各班级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并在系部留底,材料无需上交。
(二)新生团支部成立
1.由班级向系部团总支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见附件3-1),系部团总支批复(见附件3-2)同意。
2.各系部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新生班级的班委选拔,并要求各班级召开团员大会(见附件3-3),报送各班级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注: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要求,竞选和担任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均需为团员身份,成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副书记(可由班长兼任,班长需为团员身份)、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委员需为团员身份)。团支部副书记在必要时设立,若团支部书记已兼任班长则不需要再单独设立副书记。
3.系部团总支批复(见附件3-4),同意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向系部团总支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
(1)选举工作情况。
(2)选举产生的书记、委员名单(见附件3-5)。
5.系部团总支下文批复(见附件3-6)。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按照《团章》规定,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
7.系部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下级支部,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工作。系部团总支录入各新建团支部团支书信息,各团支部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并录入各团支部相关支部委员名单及普通团员信息。
四、工作要求
系部团总支须于对应工作周期内完成新生线上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新生团支部成立的相关工作,汇总整理2022级新生团支部名单,并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电子版(见附件4)于10月20日(周四)晚20:00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纸质版,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