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能源与机械系202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作者:能源与机械系 撒环环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青发〔2022〕1号)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分团委将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2023年全校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及标准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要自觉拥护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觉悟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家国情怀,上学期思政课考评良好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勇于进取,最近一学期无挂科;

5.品行优秀,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奉献;

6.有较强纪律性,没有受到学校的违纪处分;

7.非毕业班学生。

二、团员发展原则及要求

1.团员发展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坚持入团自愿和组织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和随意发展;

3.各团支部根据所在学院的申请入团青年的具体情况,支部直接研究拟定发展人选;

4.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新团员。

三、发展程序及安排

团员发展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团支部必须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入团规定,做到“十步骤三公示”。

(一)“十步骤”

1.有发展意向且符合发展条件的青年学生于2023年3月10日以班级为单位前向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

2.团支部于2023年3月13日前安排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团的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发展团员的要求在入团申请人中采用推优入团的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分团委备案,分团委需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统计表上报校团委;

4.各团支部指定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开展教育培养工作;

5.能源与机械系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教育、培训不少于三个月,其中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能源与机械系团总支集中安排),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在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的支部委员会完成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将结果报分团委备案;

7.能源与机械系团总支汇总入团积极分子信息,并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2023年入团发展对象登记表》报送至校团委;

8.入团发展对象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接纳新团员事宜,并将表决结果报分团委备案;

9.能源与机械系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结果、支部大会决议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报送至校团委,同时指导团支部为已经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10.校团委完成对能源与机械系团总支的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指导基层团支部举办新团员入团仪式,入团仪式结束后,将新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三公示”

在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发展对象和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后需3次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名额分配

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名额分配按照交入团申请书人数的4:2:1比例入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