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三校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4 作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自治区各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区“三校生”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区外普通高校和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计划管理部门下达并核定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普通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4.非新疆户籍,在疆普通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实质性就读并有完整学籍的毕业生。

四、报名程序

1.自治区普通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非我区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三校生”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

当地没有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的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2.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校非应届生不得报考),交纳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

3.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三校生”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各报名点要健全报名组织机构,加强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关于公示

各报名组织机构和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位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学校等)以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六、志愿填报和照顾加分

考生根据《新疆招生与考试》刊登的招生专业目录,可选择填报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本、专科院校各一所。

民考汉考生既可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也可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照顾加分参照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规定执行。

七、考试

1.汉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3.报考美术、音乐类专业的“三校生”,须获得《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三校生”,须参加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八、体检和录取          

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九、本规定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2017年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

科)院校名单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教育厅领导及有关处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自治区2017年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

高职(专科)院校名单

1.石河子大学

2.新疆医科大学

3.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5.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6.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7.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8.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9.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10.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1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13.新疆职业大学

1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15.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6.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7.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8.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9.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21.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2.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3.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