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作者:

各系、部、2018届毕业生及各班主任:

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新教高[2018]5号)要求,根据我院具体实际,现将我院2018年优秀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选人导向,在考核专业水平和学业成绩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方面的考察,选拔政治合格,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学习。

   (二)高度重视。学院本着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新教高[2012]9号)(简称《专升本办法》)规定进行推荐选拔。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生的报考资格。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为我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三)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填报志愿前,需仔细查看拟报考学校的专业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录取后入学前,考生需取得专科毕业证,招生院校及专业参看附件1。

(四)报考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有定向招生计划的专业,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学生的11%-30%之内的,只能填报“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志愿)(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同时报非定向和定向两类志愿的须注明所报志愿先后顺序(分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五)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民考民及双语)汉语水平达到HSK6级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汉语言及民考汉)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六)报考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报考考生需在5月27日前将《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两份(签字地方需手写)、以身份证号命名的一寸蓝底电子照片、一寸蓝底纸质照片8张、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CCT一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交至教务处李柏松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七)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另行通知。

附件:1、2018年“专升本”本科招生院校、专业、计划表

      2、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